本报讯(记者李莉)《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征求意见稿)自8月22日至29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引起广泛关注。大家争议最多的是关于“小学生不留作业”的规定。今天上午,教育部(微博)透露在对各方意见建议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对“减负十条规定”进行了修改,并二次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9月18日。 记者发现,原来意见中的“小学生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已经进行了修改。新的征求意见稿中表述为:“减少作业。一至三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四至六年级要将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之内。要积极与家长互动,指导好学生的课外活动。” 此外,对“规范考试”的内容也做了调整,原稿中:“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外语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每门课每学期测试不超过2次。考试内容严禁超出课程标准。”调整后变为:“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每门课每学期测试不超过2次。考试内容不超出课程标准。教育质量监测不公布学生成绩与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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