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雪狼孩 于 2005-7-27 23:09 发表
支持啊,某些同志确实过分了点。 :
不过楼主得提供确切有力的证明,否则你的ID会不保地。
没必要ID不保吧?有没有确切有力的证明,大家自会有自己的判断,又不是妖言惑众,就算是至少可以刹刹某些风气,你不也认为有些同志过分了点吗?虽然也看到过类似的信息,但自己不以为然,关于互联网规范使用问题,中国国内有太多问题都解决不了,仅凭美国的法律就要到咱中国来怎么怎么着目前来看不太可能,就算真有证据,中国政府也不一定愿意去配合,不光涉及好多中美司法程序,还要顾及国家颜面,或许还窃以为为国家创汇了呢 :,何况中国有那多有确凿证据表明的重大经济罪犯跑到美国,它为什么就不协助中国政府去办,它依据是自己国内的法律,当然也许有其它的目的去保护这些人,根本就不参考中国法律,中国为什么就会依美国法律(就算是美国法律也不一定就能拿出很确凿的证据)去办中国人呢?
不过说到底长久这么讨论EMU下去,迟早会有那么一天的,相关法规会越来越健全,中美间会越来越焦不离孟,不配合不行,我们只有在现有规则下通过合理手段去达到创收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