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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cwsw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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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kes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11-11 14: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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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1 15: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不到!
多行不义必自毙!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不为!
养不教,GOU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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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1 16:2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cwswws 于 2005-11-11 13:00 发表
大家可以看看我和某位上当了的学员的对话,大家说一说,我能轻易放过这种人吗,盗窃信箱,蒙骗帐号,放毒,下木马,这种人还是人吗,我不知道他还做过什么,如果涉及到帐户和现金方面的问题,那么就不是请他喝点咖 ...

:::建议用通了电的热得快插他屁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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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1 17: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人现在在哪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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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1 18:27:13 | 显示全部楼层

BS下骗子、小偷这类的泐色
等待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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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1 18:3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onlyyou 于 2005-11-11 13:57 发表
可是可是....WC老大,你有证据证明他骗钱,可是你自己开培训班不也暴露了?你又木有向GCD登记什么的...不会把自己也套进去了吧?


我不相信WC搞不定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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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gb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11-11 21: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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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1 22:0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位进入我信箱的朋友已向我道歉,如果这种事情以后不再发生,事情的走向就能在掌握中,如果再发生的话,那就对不住了。
今天下午21CN的朋友已在收集到足够证据后修补了漏洞,信箱已可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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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1 22: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我

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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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1 22: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cwswws 于 2005-11-11 22:04 发表
那位进入我信箱的朋友已向我道歉,如果这种事情以后不再发生,事情的走向就能在掌握中,如果再发生的话,那就对不住了。
今天下午21CN的朋友已在收集到足够证据后修补了漏洞,信箱已可正常使用


此类人不该轻饶阿:mad:
网赚环境都被他们搅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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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1 22:4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抄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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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2 01:37: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的盗用邮箱和EMU可以并案侦察,吃了被告,吃原告.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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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11-12 08:50: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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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ssol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11-12 15:07: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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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2 20: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要查就去查好了,干吗总是自我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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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2 20:2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需要炒做吗,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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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2 21: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buxuyao ma?hah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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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nqwdl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11-13 01: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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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3 12: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nqwdl 于 2005-11-13 01:02 发表
126的烂信箱,我帮你把他的盗过来就是了,
你想看什么就看什么,
不过我是有条件的~~
QQ:115635046

他认错的态度是很好的,而且除了资料以外,目前包括学员暂时还没有发现有什么损失,所以我暂时不深究下去,但是如果发现他有继续做恶的动向,那么就不是几封道歉信能解决的事情了!
我不主张以恶制恶,因为这样便把自己类同与他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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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3 13:42:09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告一段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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