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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特网管理争议未结束 域名系统控制权是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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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2 18: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特网究竟由谁来管理、怎样管理,是信息社会世界峰会突尼斯阶段会议最具争议性的议题。虽然在峰会召开前的最后时刻,各国代表一致同意由美国继续保持对因特网的管理权,但也宣布成立一个因特网管理论坛,讨论相关问题。有关专家认为因特网管理权的争议依然存在,并未彻底解决。
  争议双方表面妥协,分歧依旧
  协议达成后,这场争议中的对立方都认为自己取得了胜利。美国当然高兴自己能够继续管理因特网,包括其中最重要的域名系统。欧盟对协议的解读则是,协议为世界各国政府参与管理因特网打开了一扇门。
  根据《突尼斯议程草案》文本,代表们一致同意成立一个因特网管理论坛,由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于2006年召开论坛的第一次会议,讨论因特网管理的相关政策,建议所有企业参与者提出建议,促进因特网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使用率等。
  草案中明确指出:“代表们一致同意各国政府应当平等参与因特网的国际管理,为了保证未来更好的合作,使各国政府在平等的基础上发挥各自的作用和职责。”
  美国代表团团长,国务院经济和贸易局代表戴维·格罗斯说:“这个协议太棒了,美国的角色没有任何改变。”格罗斯一直强调,成立国际间的政府组织来管理因特网将因为官僚主义阻碍因特网的创新。
  格罗斯承认,唯一的改变是成立了一个新的论坛来讨论因特网相关问题,例如网络犯罪和垃圾邮件等。但是他随即指出:“这个论坛不会发挥任何管理的作用”。
  欧盟对协议的看法与美国截然相反,它认为美国既然已经在“加强共同合作”的文件上签字,就表示已经同意考虑一个新的管理机构。
  欧盟委员会信息与传媒委员维维亚娜·雷丁的发言人马丁·塞尔马耶博士说:“因特网域名与地址管理机构不需要改变,需要改变的是管理者的角色,欧盟和其他国家要求在平等合作的基础上来管理。”
  加拿大渥太华大学因特网和电子商务法教授迈克·盖斯特说:“对协议的不同解读证明双方的分歧依然严重,协议只是技术上的妥协,要根本解决因特网管理问题还需要付出努力和时间。”
  争议焦点在于域名系统控制权
  因特网管理是一个内容相当广泛的议题,它至少涉及基础设施、法律、经济、发展和社会文化五大领域。狭义上的因特网管理仅仅包括因特网基础设施(域名系统、IP地址等),是一个纯技术性的议题。但是,目前大多数国家认为因特网管理已超越了基础设施的范畴,应该从政治性的角度来进行讨论。
  目前一个位于美国的名为“因特网指定名称和代码公司”(ICANN)的国际组织,在因特网技术标准和服务管理中扮演核心角色,它的职能是制定相关政策、管理IP地址和域名系统。该机构隶属于美国商务部,因此因特网的实际控制权纵在美国政府手中。
  域名系统的主要职能是处理因特网地址并将它们转换为IP地址。因此,要接入一个特定网站,一台计算机首先必须接入一台域名系统服务器,通过这台服务器找到该特定网站的IP地址。网络用户的邮件能否顺利到达指定邮箱,上网能否看到自己想要的内容,主要取决于域名系统是否工作正常。
  域名系统建立在两种类型的顶级域名基础之上。一种是通用域名,另一种是建立在国家代码基础上的非通用域名。“因特网指定名称和代码公司”充当着通用顶级域名产业的经济和立法管理者的角色。它授权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商,并且负责规定域名的批发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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